臺北法院 113地108941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一小段389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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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0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5
保證金:
41
總坪數:
1.3
坪單價:
157.6萬/坪
持分地坪:
1.3 坪
總現值:
175.4 萬
拍後增值:
-2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葉冠廷
葉冠廷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中山區 長春段一小段 389地號,面積 86 m2,持分 1/20,205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6/17,總底價 400萬,保證金 80萬,坪單價 307.5萬/坪,流標
2拍,2025/7/15,總底價 320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246萬/坪,流標
3拍,2025/8/12,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196.8萬/坪,流標
應買,2025/8/19~2025/11/18,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196.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門牌號碼「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街179巷19號」 五層樓建物之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 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 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六、本件土地係門牌號碼「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街179巷19號」五層樓建物之建築 基地範圍,故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基地出 賣時,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 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其 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如有多數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按 專有部分比例承買之,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 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如有多數人主張優先承買權, 因承買計算比例及法律關係複雜,確認承買比例可能須多時日,故拍定人有無 法於短時間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可能,請應買人注意。
5.
拍定後經公告,建物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人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5條第 三項規定行使優先承買權,另通知土地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中山區 長春段一小段 389地號
86 m2 × (1/20) × 408,000 元 - 205 萬元
= -29.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12
1拍 部分點交
50.7 坪 / 3,865 萬
2026/2/10
1拍 點交
82.5 坪 / 14,520 萬
2026/1/21
1拍 點交
33.2 坪 / 2,377 萬
2026/1/14
1拍 不點交
2.2 坪 / 451 萬
2026/1/14
1拍 不點交
0.6 坪 / 285 萬
2026/1/14
1拍 不點交
0.3 坪 / 155 萬
2026/1/20
1拍 點交
54.1 坪 / 17,274 萬
2026/1/20
1拍 點交
33.1 坪 / 3,272 萬
2026/2/12
1拍 不點交
13.6 坪 / 1,110.5 萬
2026/1/20
1拍 點交
39.3 坪 / 3,9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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