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4北金職七182一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97號10樓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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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10,646
保證金:
2,130
總坪數:
70.7
坪單價:
150.7萬/坪
持分地坪:
9.6 坪
公告建坪:
70.7 坪
總現值:
3,107.8 萬
拍後增值:
-3,77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肆種住宅區)。
主建坪:
70.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4層
葉冠廷
葉冠廷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9)
1.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地號,面積 1,166 m2,持分 233/80000,765 萬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肆種住宅區)。 )
2.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1地號,面積 1,733 m2,持分 233/80000,1,134 萬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
3.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3地號,面積 62 m2,持分 233/80000,41 萬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
4.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地號,面積 1,166 m2,持分 3165/800000,980 萬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肆種住宅區)。 )
5.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1地號,面積 1,733 m2,持分 3165/800000,1,458 萬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
6.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3地號,面積 62 m2,持分 316/80000,53 萬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
7.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地號,面積 1,166 m2,持分 3106/800000,966 萬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肆種住宅區)。 )
8.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1地號,面積 1,733 m2,持分 3106/800000,1,435 萬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
9.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3地號,面積 62 m2,持分 311/80000,52 萬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
建物 (3)
1.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97號10樓,建號 2679,持分 1/1,1,044 萬
十層:64.83 合計:64.83 (十四層鋼筋混凝土造)
2.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97號10樓之2,建號 2682,持分 1/1,1,369 萬
十層:85.18 合計:85.18 (十四層鋼筋混凝土造)
3.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97號10樓之4,建號 2683,持分 1/1,1,349 萬
十層:83.60 合計:83.6 (十四層鋼筋混凝土造)
法院筆錄 (4)
2.
2683建號建物經法院105司執全152號假扣押案件於105年3月4日查封在案,105年4月7日假扣押案件現場查封時,第三人陳淑禎在場稱債務人作為辦公室使用中,本案113年10月15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林淑敏在場,現場打通使用,2679建號建物用木板封住隔成2間,一部分與
3.
2683建號建物打通使用,共用一個出入口,打通使用部分可重新封住,開啟原有大門獨立使用,目前為空置,內有放置部分雜物,門口已無門牌,大門內部份作為茶水間使用,其打通使用部分由拍定人自行處理回復原狀之問題,故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4.
假扣押案件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70─3地號土地上有一地上物(招牌為QQ粉圓)部分占用使用,係拍賣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因本件拍賣標的應一併為移轉登記,故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據債務人在場表示建物並無發生火災及非自然死亡事件,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9)
1.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地號
1,166 m2 × (233/80000) × 584,000 元 - 765 萬元
= -566.7萬元
2.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1地號
1,733 m2 × (233/80000) × 1,223,958 元 - 1,134 萬元
= -516.2萬元
3.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3地號
62 m2 × (233/80000) × 1,428,361 元 - 41 萬元
= -15.2萬元
4.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地號
1,166 m2 × (3165/800000) × 584,000 元 - 980 萬元
= -710.6萬元
5.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1地號
1,733 m2 × (3165/800000) × 1,223,958 元 - 1,458 萬元
= -618.8萬元
6.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3地號
62 m2 × (316/80000) × 1,428,361 元 - 53 萬元
= -18萬元
7.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地號
1,166 m2 × (3106/800000) × 584,000 元 - 966 萬元
= -701.6萬元
8.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1地號
1,733 m2 × (3106/800000) × 1,223,958 元 - 1,435 萬元
= -611.5萬元
9.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六小段 370-3地號
62 m2 × (311/80000) × 1,428,361 元 - 52 萬元
= -1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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