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法院 113賢24614乙

南投縣埔里鎮桃米坑段234-481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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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5/5/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9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3.9
保證金:
32.8
總坪數:
973.4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973.4 坪
總現值:
77.2 萬
拍後增值:
-8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南投縣 埔里鎮 桃米坑段 234-481地號,面積 3,218 m2,持分 1/1,163.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4/12/12,總底價 320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5/1/9,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1.2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5/2/6,總底價 204.8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應買,2025/2/14~2025/5/13,總底價 204.8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0.2萬/坪,停拍
停拍,2025/4/16,停拍
法院筆錄 (7)
1.
本件分甲、乙二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及執行費用時,其他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
2.
乙標:土地一筆單獨標價拍賣。
3.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4.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5.
據查封筆錄、執行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234-481地號土地上為產業道路、 雜草、雜木,有看到墓地,但因位於與鄰地交界處,需鑑界才知道。債權人代 理人稱土地為債務人使用,無出租等語。乙標拍定後,除產業道路部分係供作 公共道路使用,及墓地占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外,其餘部分依現況點交。 (六)乙標拍賣之土地係非都市土地,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 用地」,除依土地法第17條之規定,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外,承買人之資格並無限制。惟依森林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除經縣(市)主管機 關同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核准外,不得供林業用途以外使用。
6.
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 者,縱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亦不得點交,請買受人注意。 
7.
乙標拍賣之土地上有墳墓,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 由拍定人自理。
土地增值 (1)
1.
南投縣 埔里鎮 桃米坑段 234-481地號
3,218 m2 × (1/1) × 240 元 - 163.9 萬元
= -8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點交
1,117.4 坪 / 336 萬
2025/7/9
1拍 不點交
27.2 坪 / 264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87.1 坪 / 210 萬
2025/6/25
1拍 點交
11.8 坪 / 41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59 坪 / 9.8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149.7 坪 / 98 萬
2025/6/25
1拍 部分點交
106.7 坪 / 117.4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0.6 坪 / 7.3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2.7 坪 / 26.3 萬
2025/6/26
2拍 不點交
0.3 坪 / 0.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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