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乾70228乙

臺南市佳里區營頂段104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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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2 ~ 2025/09/1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1
保證金:
7.9
總坪數:
30.6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30.6 坪
總現值:
52.5 萬
拍後增值:
1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佳里區 營頂段 1040地號,面積 101 m2,持分 1/1,39.1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2/18,總底價 61萬,保證金 12.2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2拍,2025/1/8,總底價 48.8萬,保證金 9.8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2拍,2025/2/12,總底價 48.8萬,保證金 9.8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3拍,2025/3/5,總底價 39.1萬,保證金 7.9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土地,部分係道路用地,部分係水溝。惟實際使用狀況,請投標人及 應買人自行查證。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設定。
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定人(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查明。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佳里區 營頂段 1040地號
101 m2 × (1/1) × 5,200 元 - 39.1 萬元
= 13.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2拍 不點交
24.8 坪 / 38.4 萬
2025/6/24
3拍 不點交
37.4 坪 / 160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21.3 坪 / 56.4 萬
2025/6/17
特拍 不點交
43.3 坪 / 72.9 萬
2025/6/17
特拍 點交
15.4 坪 / 4.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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