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賢106483甲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段97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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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2/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2/27 ~ 2025/05/2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
保證金:
25.6
總坪數:
13
坪單價:
9.8萬/坪
持分地坪:
13 坪
總現值:
102.8 萬
拍後增值:
-2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二行段 974地號,面積 619.5 m2,持分 5/72,128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7,總底價 200萬,保證金 40萬,坪單價 15.4萬/坪,流標
3拍,2025/2/25,總底價 128萬,保證金 25.6萬,坪單價 9.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拍賣之土地上有多棟建物佔用。上開建物占有之 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係拍賣應有部 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共分二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 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 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3.
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六、建物所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基地坐落部分有優先承買權。惟 聲明優先承買時,應併同提出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且上開 建物所有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 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有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二行段 974地號
619.5 m2 × (5/72) × 23,900 元 - 128 萬元
= -25.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8.3 坪 / 155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4.3 坪 / 30 萬
2025/7/8
2拍 不點交
26.9 坪 / 176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18 坪 / 108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5.1 坪 / 80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28.5 坪 / 156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2.9 坪 / 15 萬
2025/7/8
特拍 不點交
179.2 坪 / 2,640.8 萬
2025/7/8
特拍 不點交
14.1 坪 / 61.5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42.3 坪 / 3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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