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正88050一

高雄市湖內區福安段25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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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7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0
保證金:
16
總坪數:
5.1
坪單價:
15.8萬/坪
持分地坪:
5.1 坪
總現值:
65.4 萬
拍後增值:
-14.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湖內區 福安段 254地號,面積 67.1 m2,持分 1/4,80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13,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19.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2月7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254地號土地上為建物 (中山路二段179號)。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現由共有人使用。惟實際使用 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不動產依「標別」分別拍賣,依編號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數宗 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 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但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 得於開標前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
5.
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 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 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 投標人注意。
7.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湖內區 福安段 254地號
67.1 m2 × (1/4) × 39,000 元 - 80 萬元
= -1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8.3 坪 / 155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4.3 坪 / 3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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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26.9 坪 / 176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18 坪 / 108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28.5 坪 / 156 萬
2025/6/24
3拍 點交
1,448.8 坪 / 3,612.5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2.9 坪 / 15 萬
2025/7/8
特拍 不點交
179.2 坪 / 2,640.8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16.7 坪 / 58.3 萬
2025/7/8
特拍 不點交
14.1 坪 / 6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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