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3年10月9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卓蘭鎮新 橫坑段926-1地號土地部分為2棟房屋(門牌:卓蘭鎮上新里食水坑17號)坐 落,部分為屋前空地、產業道路、雜木。
2.
113年10月18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上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卓蘭 鎮上新里11鄰食水坑17號)為原債務人詹錦豐之繼承人所有,目前無人管理使 用,亦無租地租屋之情事。
4.
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 建物坐落,部分土地上有雜草及雜木,部分土地作為空地及道路使用。
5.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坐落之建物、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請應 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