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113年8月20日查封、測量時,共有人友人在場稱門牌號碼鳳林三路479號建物整棟為未保存 登記建物,原經營米店,目前沒有營業,債權人陳報屋況屋齡已達
2.
50年有嚴重漏水、壁 癌。依鑑價報告記載,標的一面臨路,臨路面為都市計畫道路,一公里內有學校、市場、銀 行、等公共設施,屬住宅商業混合發展區域,區域發展潛力尚可,以上資訊供投標人參。
4.
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土地、建物拍賣應有部分,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 先承購權。
5.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 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拍賣標的有無輻射、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原因或其他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者,本院於查封時調查結果如上開使用情形所載,如有無從查知之情 形,請投標人於投標前注意並自行查明。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