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之不動產查封(履勘)時,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所指1067地號土地為景明街
2.
15號建物前方巷道,為公眾通行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本件分2標拍賣,為各標內之標的物則合併拍賣(分別標價,合併計算)。本件依各標順序開標,如拍賣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人之債權總額、土地增值稅及執行費用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予拍定,如有拍定,本院仍得於計算分配確定後撤銷拍定。債務人得事先或於開標前到場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六、據鑑價報告,本件土地使用分區,1067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分區情形及有無變更,請投標人於投標前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拍定。
5.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因無法查明債務人確切使用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標的物如有分割訴訟者,請即向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凶宅、漏水、地震受創、墳墓、窪地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本件債務人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分管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分管事宜。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