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124二

高雄市大寮區潭鳳段73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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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0
保證金:
72
總坪數:
559.3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559.3 坪
總現值:
406.8 萬
拍後增值:
4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寮區 潭鳳段 737地號,面積 6,933.6 m2,持分 4/15,360 萬
(保護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4,總底價 450萬,保證金 90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本院於113年11月26日查封,依地政人員指界稱736地號、737地號相鄰,為墓地,737地號中有737─
2.
744地號土地,並據債權人稱執行標的無分管契約,為墓地,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5.
上開不動產分別拍賣,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六、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是否有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僅就土地部分查封拍賣,其上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7.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得檢具相關權利證明文件於拍定後主張優先承買權。如有爭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8.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公司或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寮區 潭鳳段 737地號
6,933.6 m2 × (4/15) × 2,200 元 - 360 萬元
= 4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2拍 不點交
27.1 坪 / 28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3.8 坪 / 10.8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3.3 坪 / 6.8 萬
2025/7/3
特拍 不點交
82 坪 / 21.9 萬
2025/7/3
特拍 不點交
30.3 坪 / 2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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