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民國114年4月16日現場執行時,據詹姓第三人陳稱,債務人現無居住於系爭建物,並無出租、出借,格局為2房、2衛、1廚、1廳,有一專用露臺,有一約定專用車位,位於1樓6號車位,管理費每月新台幣1350元,有管委會。本件拍定後,建物部分依債務人占有使用狀況點交。至於實際詳情及使用現況,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六、本件拍賣標的據第三人陳稱尚有一位車位使用權,位於1樓6號,惟是否確有停車位使用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8.
經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額不足扣繳土地增值稅時,應由拍定人代為繳清差額後再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本件標的有無規約暨詳細內容為何、債務人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暨實際金額為何等,均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11.
編號3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該建物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12.
本件勘估標的據詹姓第三人陳稱,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1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