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宙82550

桃園市龍潭區雙連段161地號

5拍 部分點交 待拍
2,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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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75.7
保證金:
475.2
總坪數:
2,147.3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2,147.3 坪
總現值:
3,123.4 萬
拍後增值:
747.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龍潭區 雙連段 161地號,面積 7,098.7 m2,持分 1/1,2,375.7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2/19,總底價 5,800萬,保證金 1,160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2拍,2025/3/19,總底價 4,640萬,保證金 928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3拍,2025/4/23,總底價 3,712萬,保證金 742.4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4拍,2025/5/21,總底價 2,969.6萬,保證金 594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依本院112年12月7日查封筆錄地政人員指界情形,本件拍賣標的一部分土地上坐落門牌健行路662巷169號房屋,債權人稱為共有人李秀龍之父所興建, 現無人居住使用,其上亦有位於該房屋側邊及對面之廢棄豬寮;部分土地為道 路,供人車通行之用,部分為雜草叢生之空地;部分土地種有蔬菜、竹子及果 樹,經現場債權人稱蔬菜種植者為共有人李友慶及共有人等之親戚,竹子及果 樹種植者則為共有人李秀文,另有木板搭設之簡易工寮位於其上,債權人稱工 寮搭建者為共有人等之親戚。土地中有分割出162地號土地(非本件拍賣土地), 受本件拍賣標的土地所圍繞,其上為高壓電塔。
2.
經本院調查門牌號碼健行路662巷169號房屋之坐落權源情形,經共有人李 秀龍陳報位於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662巷169號房屋係其父親所興建,現由其 母親居住使用;共有人李友嘉陳報土地為各房兄弟分管作為農用使用,前開房 屋係李秀龍父親作為養豬場管理屋,現無人居住。以上資訊互有出入,供應買 人參考,具體情形請自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與現況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 撤銷拍定。
3.
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包含土地上之經濟作物、非經濟作物、建物、定著物 等,其占有使用關係及拍定後之相關權利義務關係,均由拍定人自行處理,拍 定後就經佔用部分不點交,其餘部分依現況點交。
4.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 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拍 定後須通知全體共有人是否優先承買,無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始得核發權利移 轉證書,本件共有人眾多,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 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 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 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 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定。
6.
拍賣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係屬農業 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義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應買,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 34條之情形者應提出證明文件始得應買。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龍潭區 雙連段 161地號
7,098.7 m2 × (1/1) × 4,400 元 - 2,375.7 萬元
= 747.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
2拍 不點交
38.2 坪 / 360 萬
2025/7/3
1拍 點交
60.7 坪 / 645 萬
2025/6/19
2拍 不點交
5.7 坪 / 108.8 萬
2025/6/19
2拍 不點交
11.1 坪 / 160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26.6 坪 / 380 萬
2025/6/18
2拍 點交
55.8 坪 / 296 萬
2025/6/19
2拍 點交
33.3 坪 / 52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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