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3彰金職平213一

彰化縣芬園鄉新舊社段53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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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 ~ 2025/08/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3.2
保證金:
16.7
總坪數:
247.5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47.5 坪
總現值:
155.5 萬
拍後增值:
7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舊社段 534地號,面積 3,273.1 m2,持分 1/4,83.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26,總底價 130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5/3/26,總底價 104萬,保證金 20.8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5/4/23,總底價 83.2萬,保證金 16.7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未臨路,遠觀為地勢起伏之雜木林或果園。惟因土地為樹木所覆蓋,其有無廢棄物、掩埋物等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尚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之外觀,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捌拾參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5.
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六、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拍賣地號土地為耕地,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承購耕地者,應當場提出主管機關許可證明,許可證明文件應一併附於投標書,未一併檢附者投標無效。
7.
本標與他標同次拍賣,如其中一標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敷清償債權額以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舊社段 534地號
3,273.1 m2 × (1/4) × 1,900 元 - 83.2 萬元
= 7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6
1拍 不點交
72.3 坪 / 120 萬
2025/8/5
特拍 點交
19.6 坪 / 20.5 萬
2025/7/2
特拍 點交
420.1 坪 / 216.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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