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3德66968二

屏東縣屏東市新街段一小段3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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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7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8.4
保證金:
71.7
總坪數:
35.7
坪單價:
10萬/坪
持分地坪:
35.7 坪
總現值:
258.4 萬
拍後增值:
-10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新街段一小段 32地號,面積 118 m2,持分 1/1,358.4 萬
(商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25,總底價 700萬,保證金 140萬,坪單價 19.6萬/坪,流標
2拍,2025/4/22,總底價 560萬,保證金 112萬,坪單價 15.7萬/坪,流標
3拍,2025/5/20,總底價 448萬,保證金 89.6萬,坪單價 12.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標拍賣之32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民族路42巷
2.
15號連棟之房屋坐 落,地上物非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本標土地使用分區:商業區,基準建蔽率80%、基準容積率400%。
5.
本標拍賣土地之地上建物即門牌號碼民族路42巷11號建物係共有人林正晃 所有,又本件係變賣共有物。故本標拍賣,有優先承買權者,其優先承買之次 序如下:1.依民法第425之1條規定,土地或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間或房屋受讓 人與土地受讓人間,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又本標僅拍賣土 地,依民法第426之2條規定,地上物所有人即共有人林正晃有優先承買權。2. 土地共有人。若其中之優先承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承買 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 買或優先承買,或應買或優先承買之公同共有人應提出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 行使優先承買權之證明,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若土地共有人有2人以上願 優先承買者,則以抽籤定之。 六、本標拍賣土地上之房屋非在本件拍賣範圍內,且僅以門牌號碼民族路42巷1 1號房屋做為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即同段69建號,其餘門牌號碼均未辦理建 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且查無房屋稅籍資料。拍定後拍定人與地上物所有人間 就地上物坐落基地範圍是否依民法第838條之1規定成立法定地上權或依民法第4 25條之1規定推定有租賃關係,如有爭議,應以民事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新街段一小段 32地號
118 m2 × (1/1) × 21,900 元 - 358.4 萬元
= -100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點交
90.3 坪 / 1,950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7.3 坪 / 76 萬
2025/6/26
3拍 不點交
5.1 坪 / 74.7 萬
2025/6/26
3拍 不點交
5.1 坪 / 74.7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3.8 坪 / 12.9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4 坪 / 23.1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8.9 坪 / 134.4 萬
2025/6/19
3拍 不點交
39.3 坪 / 141.9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3.6 坪 / 15.6 萬
2025/6/17 ~ 2025/9/16
應買 點交
1.3 坪 / 4.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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