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丁26093

屏東縣屏東市北平段70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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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3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0
保證金:
64
總坪數:
13.5
坪單價:
23.7萬/坪
持分地坪:
13.5 坪
總現值:
314.3 萬
拍後增值:
-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北平段 706地號,面積 511.7 m2,持分 23/264,320 萬
法院筆錄 (5)
2.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706地號為路地,且為公政府協議價購之土地,雖尚未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惟其買賣關係仍存在,政府仍有合法土地使用權,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係屬內政部核定屏東都市計畫案之「道」道路用地, 「道」依內政部93年5月17日台內營字第09300841572號函經政府協議價購之土 地,雖未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其買賣法律關係仍存在,政府仍有合法土地使用權,依87年6月30日台
8.
內營字第8772176號函釋,已非保留供政府或公用 事業機構取得開闢,並已不具保留性質,尚難認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其使用 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 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本件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 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以上資訊僅供投標人參考,投標人仍應自行 查明最新狀況為何。
9.
依據前案(即108司執字第45962號)調查所得,屏東縣屏東市公所109年1 月20日函文所示,本件拍賣標的業經屏東市公所與原土地所有權人間已成立協 議價購,並經屏東市公所民國59年開闢作為道路使用供通行近50年,故本案土 地應為土地法第14條1項第5款所稱公共交通道路,依該法規定,公共交通道路 土地不得私有。又本件拍賣標的是公政府協議價購之土地,雖尚未辦理產權移 轉登記,惟其買賣關係仍存在,政府仍有合法土地使用權,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 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北平段 706地號
511.7 m2 × (23/264) × 70,500 元 - 320 萬元
= -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4
1拍 不點交
99.1 坪 / 163.5 萬
2025/9/30
1拍 點交
1.5 坪 / 7.5 萬
2025/9/23
1拍 點交
35.5 坪 / 900 萬
2025/9/10
1拍 部分點交
76.7 坪 / 2,421 萬
2025/10/1
2拍 不點交
12.9 坪 / 73.6 萬
2025/10/1
2拍 點交
5.2 坪 / 29.6 萬
2025/9/23
2拍 點交
23.6 坪 / 368 萬
2025/9/10
2拍 不點交
125.8 坪 / 249.6 萬
2025/9/23
3拍 不點交
13.4 坪 / 32 萬
2025/9/17
3拍 不點交
13.2 坪 / 35.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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