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簡101258

臺南市大內區石仔瀨北段68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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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7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1.5
保證金:
12.3
總坪數:
13.5
坪單價:
4.6萬/坪
持分地坪:
13.5 坪
總現值:
27.2 萬
拍後增值:
-3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石仔瀨北段 687地號,面積 222.8 m2,持分 1/5,61.5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5/3/11,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8.9萬/坪,流標
2拍,2025/4/1,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7.1萬/坪,流標
3拍,2025/4/29,總底價 76.8萬,保證金 15.4萬,坪單價 5.7萬/坪,流標
應買,2025/5/1~2025/7/31,總底價 76.8萬,保證金 15.4萬,坪單價 5.7萬/坪,流標
4拍,2025/6/17,總底價 61.5萬,保證金 12.3萬,坪單價 4.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門牌石子瀨193號未保存登記建物坐 落,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 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係由共有人應 買,其餘共有人不得再主張優先承買。
3.
系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債務人除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 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 證明文件。 六、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重測或複丈,實際面積以土地重測或複丈結果為 準,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為爭執或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 銷拍定。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石仔瀨北段 687地號
222.8 m2 × (1/5) × 6,100 元 - 61.5 萬元
= -34.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1拍 不點交
62.3 坪 / 345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35.5 坪 / 95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22 坪 / 5.6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6.6 坪 / 37.6 萬
2025/6/17
3拍 不點交
186 坪 / 32.4 萬
2025/6/24
特拍 不點交
233.3 坪 / 64.2 萬
2025/7/1
特拍 不點交
12.1 坪 / 35.9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24 坪 / 112.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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