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626地號土地為檳榔樹及雜木林;據鑑 價報告記載,標的形狀為長方形,地勢傾斜、陡峭,無臨路;另據債權人 代理人稱:標的為債務人占有使用。本件拍定後點交。
2.
拍賣之土地上作物(檳榔)之價值,本院已列入土地價格中,就實際數量 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數量如有增減,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請 求增減價金。
3.
本件所拍賣之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係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 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 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