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房屋現由債務人之祖父母居住使用中,據其表示房屋有嚴重漏水的情形,另於其居住 期間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 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 再行投標,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併予說明。
2.
因本件係拍賣建物及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另建物、土地之共有人有優先 承買權。
3.
本標內暫編686建號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 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