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不動產現有第三人占有使用之跡象,並有第三人公司即創天設計有限公司設立登 記於此,惟上開使用本件不動產之法律上權源業經本院除去、終止,俟該除去與終止 命令確定後,始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2.
本件執行標的所屬1900建號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 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 撤銷拍定,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3.
本件執行標的所屬1116地號,目前已申請作為都市計畫容積移轉之接受基地。投標人 應另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用上或其他限制,不得於拍 定後持該等限制事由向本院聲明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本件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