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日50

苗栗縣苑裡鎮苑北段79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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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6 ~ 2025/09/0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3
保證金:
6.7
總坪數:
6.2
坪單價:
5.4萬/坪
持分地坪:
6.2 坪
總現值:
35.9 萬
拍後增值:
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苑裡鎮 苑北段 799地號,面積 612.1 m2,持分 1/30,33.3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16,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8.4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41.6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6.7萬/坪,流標
3拍,2025/5/28,總底價 33.3萬,保證金 6.7萬,坪單價 5.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民國113年12月23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799地號土地有數棟建物坐落,其餘為植栽、果樹、雜草及巷道。
2.
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現況為建物坐落,部分道路、空地種植短期作物。
3.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農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參萬參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6.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後,本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土地之地上權人或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8.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9.
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住宅區。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苑裡鎮 苑北段 799地號
612.1 m2 × (1/30) × 17,600 元 - 33.3 萬元
= 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1拍 不點交
63.5 坪 / 55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2.5 坪 / 7.2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5.7 坪 / 20.8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0.8 坪 / 3.2 萬
2025/6/18
1拍 部分點交
4.9 坪 / 36 萬
2025/6/17
3拍 不點交
63.3 坪 / 268.8 萬
2025/6/19
3拍 點交
59.3 坪 / 304 萬
2025/6/19
3拍 點交
10.5 坪 / 53.8 萬
2025/6/19
3拍 不點交
18.8 坪 / 5.8 萬
2025/6/19
3拍 點交
30.1 坪 / 34.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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