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3苗金職同72

苗栗縣頭份市信義段54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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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6 ~ 2025/09/0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2.5
保證金:
10.5
總坪數:
10.9
坪單價:
4.8萬/坪
持分地坪:
10.9 坪
總現值:
73.7 萬
拍後增值:
2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工業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信義段 549地號,面積 676.5 m2,持分 500/9403,52.5 萬
(工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16,總底價 82萬,保證金 16.4萬,坪單價 7.5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65.6萬,保證金 13.2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3拍,2025/5/28,總底價 52.5萬,保證金 10.5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113年9月24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549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頭份市信義路868號及2間鐵皮建物占用。
2.
據本案估價報告載稱,本件勘估標的部分坐落建物、部分為空地。
3.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4.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5.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伍拾貳萬伍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7.
本件拍賣之土地:
8.
如地上權人或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9.
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0.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1‧建物所有權人。2‧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1.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公司或法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信義段 549地號
676.5 m2 × (500/9403) × 20,500 元 - 52.5 萬元
= 2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1拍 不點交
10.8 坪 / 342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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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2
1拍 不點交
14.9 坪 / 133 萬
2025/7/1
1拍 不點交
2.4 坪 / 60 萬
2025/7/2
1拍 不點交
1.3 坪 / 22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5.5 坪 / 40 萬
2025/6/19
1拍 不點交
23.2 坪 / 510 萬
2025/6/19
1拍 不點交
34.4 坪 / 155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13.8 坪 / 26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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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4.8 坪 / 23.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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