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944地號、606建號、902棟次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其他 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須一併買受全部標的。
3.
905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其中 902棟次部分跨建在同段394地號上,其占用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且於拍定後 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注意。
4.
607建號、903棟次為債務人自用,拍定後點交之,其餘部分為債務人與共有人使用,拍定 後不點交。
5.
606建號、902棟次為獨立使用,外部有單獨樓梯通往
6.
5樓(即共有部分609建號、905 棟次),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