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恭83405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段97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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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7 ~ 2025/09/2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
保證金:
0.8
總坪數:
5.3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5.3 坪
總現值:
6 萬
拍後增值:
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和山段 973地號,面積 210.4 m2,持分 1/12,3.9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23,總底價 6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2拍,2025/5/21,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3拍,2025/6/18,總底價 3.9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土地於民國113年12月30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此土地上現為竹 林、雜樹,下方有排水溝;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 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 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 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 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如有多數人表示願買受者,以最先向本院表示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別先 後者,以抽籤定其得買受人。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和山段 973地號
210.4 m2 × (1/12) × 3,400 元 - 3.9 萬元
= 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6
1拍 不點交
95.9 坪 / 480 萬
2025/8/6
1拍 不點交
104.7 坪 / 570 萬
2025/8/6
1拍 不點交
195.7 坪 / 240 萬
2025/8/6
1拍 不點交
183.6 坪 / 180 萬
2025/8/6
1拍 不點交
97 坪 / 67.4 萬
2025/8/20
2拍 不點交
27.2 坪 / 44.8 萬
2025/8/13
2拍 不點交
2,088.6 坪 / 1,2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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