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日13

彰化縣員林市和平段1131-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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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0 ~ 2025/09/1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1
保證金:
3.3
總坪數:
2.3
坪單價:
7.1萬/坪
持分地坪:
2.3 坪
總現值:
26.4 萬
拍後增值:
1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員林市 和平段 1131-1地號,面積 7.5 m2,持分 1/1,16.1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30,總底價 25.1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2拍,2025/5/21,總底價 20.1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8.8萬/坪,流標
3拍,2025/6/11,總底價 16.1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7.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未臨路,土地上有建物坐落。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由第三人(即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占有使用,無出租或出借。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所有之土地,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陸萬壹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內第二種商業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六、土地上之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惟須提出其符合前開規定之證明文件始能准許。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6.
依不動產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土地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應買人應自行查明。
7.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員林市 和平段 1131-1地號
7.5 m2 × (1/1) × 35,000 元 - 16.1 萬元
= 10.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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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25 坪 / 4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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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6 坪 / 1,1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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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坪 / 90 萬
2025/7/1
1拍 不點交
7.9 坪 / 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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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坪 / 65 萬
2025/7/1
1拍 不點交
10.5 坪 / 6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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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3.5 坪 / 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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