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菊11324

高雄市茄萣區白雲段30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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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5
保證金:
1.7
總坪數:
7.4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7.4 坪
總現值:
24.6 萬
拍後增值:
16.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茄萣區 白雲段 300地號,面積 194.5 m2,持分 1/8,8.5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13,總底價 10.6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於民國114年3月4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標的土地上有磚造平房建 物,門牌為白砂路235巷23弄5號建物,其餘為空地。另據前案鑑價報告所載, 標的土地未臨路。惟實際使用及建物坐落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前或拍定後經法院分 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 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投標人注 意。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 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 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 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6.
本件標的未臨路,須由鄰地出入,將來如有通行權之爭議,請依實體判決 為準,請投標人注意。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 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 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惟投標時是否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茄萣區 白雲段 300地號
194.5 m2 × (1/8) × 10,100 元 - 8.5 萬元
= 16.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
1拍 不點交
37.2 坪 / 1,350 萬
2025/6/17
1拍 不點交
72.9 坪 / 125.5 萬
2025/6/17
1拍 不點交
16.8 坪 / 22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24.9 坪 / 150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2.9 坪 / 28.8 萬
2025/6/16 ~ 2025/9/15
應買 不點交
7.6 坪 / 41.6 萬
2025/6/16 ~ 2025/9/15
應買 不點交
57.2 坪 / 258.6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1.1 坪 / 15.4 萬
2025/6/17
特拍 點交
64 坪 / 1,170.6 萬
2025/7/8
3拍 不點交
4.1 坪 / 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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