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3鳳75727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50號11樓之2

1拍 點交 待拍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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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0 週二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1,950
保證金:
390
總坪數:
32.6
坪單價:
59.8萬/坪
持分地坪:
3.6 坪
公告建坪:
32.6 坪
總現值:
186.6 萬
拍後增值:
-1,15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8.4 坪
附建坪:
4.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1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新街段 862地號,面積 7,992.5 m2,持分 149/100000,1,340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50號11樓之2,建號 4288,持分 1/1,610 萬
11樓層:93.86合計:93.86 陽台13.88 (21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7)
2.
據社區管理員表示,債務人過世後,該屋即無人居住,經開鎖入內查看,已斷水斷電,屋 內日用品、傢俱都在,但有灰塵,門口有管委會貼的催繳管理費通知,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 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遺產管理人,如無人接 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3.
另復據管理員稱地下室有車位,本件拍賣標的4288建號建物之不動產謄本上載有一停車位 編號B20,惟其實際存否、正確編號及使用方式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又此部份拍定後不進行點 交,應買人亦不得以上開車位之有無而為爭執或請求撤銷拍賣,請特別注意。
7.
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8.
本件使用分區為中壢平鎮區都市計畫(民國77年1月18日)住宅區,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用 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 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六、本件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 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 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 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由於債權人與 債務人願意揭露之資訊務必完全真實應買人應於投標前至現場查訪,多方蒐集資訊,拍賣物買 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得標後不得再執此理由異議,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9.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10.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 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11.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委任人之身 分證明文件、受任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 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 標時一併提出。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新街段 862地號
7,992.5 m2 × (149/100000) × 156,698 元 - 1,340 萬元
= -1,153.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0
1拍 不點交
6.5 坪 / 364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2.7 坪 / 145 萬
2025/7/3
1拍 不點交
5.2 坪 / 210 萬
2025/7/3
2拍 點交
78.7 坪 / 1,460.4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4.2 坪 / 201.6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3 坪 / 56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2.9 坪 / 52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0.5 坪 / 12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3 坪 / 52.8 萬
2025/7/3
3拍 部分點交
6.4 坪 / 36.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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