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3玄129563甲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段1148-8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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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0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4
保證金:
72.8
總坪數:
6.5
坪單價:
56.1萬/坪
持分地坪:
6.5 坪
總現值:
108.4 萬
拍後增值:
-25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乙種工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桃園市 中壢區 中北段 1148-87地號,面積 1 m2,持分 1/1,18 萬
(乙種工業區 )
2.
桃園市 中壢區 中北段 1125-1地號,面積 6 m2,持分 1/1,103 萬
(乙種工業區 )
3.
桃園市 中壢區 中北段 1124地號,面積 1,522 m2,持分 95/10000,243 萬
(乙種工業區 )
法院筆錄 (8)
2.
拍賣之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148-87地號為中壢區新興北街42號、42-1號前道 路,建物有無占用須經測量為準;1125-1地號為中壢區新興北街1巷49號對面道 路;1124地號為滿天下社區建物基地,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本件標的物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而各標內之土地應分別標價合併計 價,各該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如其中一標賣得之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 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
7.
本件1124地號土地係拍賣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 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 張優先承買時,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為主張,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 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注意。 六、土地如有建物占用,該建物非在拍賣範圍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法律權源 不明,且坐落面積、位置仍須由地政機關鑑界測量,始可確定,請應買人注 意,拍定後請自理,惟如係基於租地建屋關係而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或民法第4 26 條之2 規定者,則建物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
8.
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 重測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 人、拍定人、優先承買權人、其他利害關係人等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 金或撤銷拍定。
9.
本標拍賣土地都市計畫案及土地使用分區為:中壢平鎮都市計畫(民國82 年7月17日)乙種工業區;供投標人參考。(惟都市計畫案及土地之使用分區有 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投標前宜自行查詢)。
10.
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函稱1124地號土地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
11.
桃 縣工建使字第工00313號使用執照及同區段1148-87地號土地領有
12.
桃縣工 建使工字第0106號使用執照,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3)
1.
桃園市 中壢區 中北段 1148-87地號
1 m2 × (1/1) × 50,500 元 - 18 萬元
= -13萬元
2.
桃園市 中壢區 中北段 1125-1地號
6 m2 × (1/1) × 50,500 元 - 103 萬元
= -72.7萬元
3.
桃園市 中壢區 中北段 1124地號
1,522 m2 × (95/10000) × 50,500 元 - 243 萬元
= -170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0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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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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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5 坪 / 44 萬
2025/7/3
2拍 點交
78.7 坪 / 1,46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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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4.2 坪 / 201.6 萬
2025/7/15
2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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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1.8 坪 / 17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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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買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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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4.8 坪 / 25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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