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本院114年6月18日查封筆錄記載,574地號土地為中壢區新中北路58巷2弄9衖 巷道;576地號土地為中壢區新中北路34巷5號前方巷道。本件因僅拍賣土地之 應有部分,且亦無具體資料顯示債務人有占用特定部位,是於拍定後,均不予 點交。
6.
本件574地號及57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中壢平鎮都市計畫(民國61年2月2 6日)住宅區,另查574地號土地無申請建築執照相關套繪管制之發照記載,查57 6地號土地領有中壢區公所核發
8.
桃中市工都使 字第025號使用執照,仍受其套繪管制,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又都市計畫如有變更,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請應 買人自行查明。
10.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