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230乙

臺南市麻豆區大埕段70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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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9
保證金:
17.8
總坪數:
26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26 坪
總現值:
129.9 萬
拍後增值:
4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麻豆區 大埕段 709地號,面積 68 m2,持分 1/4,15.8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麻豆區 大埕段 716地號,面積 138 m2,持分 1/2,73.2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14,總底價 122.9萬,保證金 24.6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2拍,2025/6/4,總底價 104.6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民國113年10月24日本案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09地號土地現況是便道,716地號土地為道路。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2年度司執字第65802號)第三次拍賣底價。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六、本件拍賣土地是否屬於既成道路、既成巷道及是否有成立公用地役關係等均不明,請應買人或投標人自行查明並注意之。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麻豆區 大埕段 709地號
68 m2 × (1/4) × 15,100 元 - 15.8 萬元
= 9.9萬元
2.
臺南市 麻豆區 大埕段 716地號
138 m2 × (1/2) × 15,100 元 - 73.2 萬元
= 3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不點交
9.6 坪 / 163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19.2 坪 / 143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34.2 坪 / 136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37 坪 / 53.6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11.7 坪 / 94.1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23 坪 / 18 萬
2025/6/17
3拍 不點交
4.5 坪 / 12.8 萬
2025/6/24
特拍 不點交
68 坪 / 5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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