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3年12月19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057地號為巷道(成功路265巷)、部分為鐵棚架。1058地號為部分巷道。債權人代理人稱標的物現 供公眾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其上之地上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本件地上物究為 何人所有,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如有爭執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 意。六、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 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 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 定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