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賢18530

臺南市下營區營平段9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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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8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1
保證金:
6.2
總坪數:
7.5
坪單價:
4.2萬/坪
持分地坪:
7.5 坪
總現值:
26.8 萬
拍後增值:
-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下營區 營平段 95地號,面積 378.2 m2,持分 1/72,3.2 萬
(道路用地 )
2.
臺南市 下營區 營平段 199地號,面積 943.1 m2,持分 1/72,18.5 萬
(住宅區 )
3.
臺南市 下營區 營平段 94地號,面積 452.2 m2,持分 1/72,9.3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5/20,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8.1萬/坪,流標
2拍,2025/6/10,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9.6萬,坪單價 6.4萬/坪,流標
3拍,2025/7/1,總底價 38.6萬,保證金 7.8萬,坪單價 5.2萬/坪,流標
應買,2025/7/3~2025/10/2,總底價 38.6萬,保證金 7.8萬,坪單價 5.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拍賣之土地相鄰,其上有廢棄磚房、豬舍等佔 用,廢棄磚房門牌為「中山路一段128巷13號」,另有磚房佔用編號2土地,門 牌為「中山路一段128巷21號」,拍賣之土地上亦有道路等用地。上開建物占有 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係拍賣應有 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 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時,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 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其餘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3.
建物所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基地坐落部分有優先承買權。惟 聲明優先承買時,應併同提出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且上開 建物所有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 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有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下營區 營平段 95地號
378.2 m2 × (1/72) × 10,900 元 - 3.2 萬元
= 2.5萬元
2.
臺南市 下營區 營平段 199地號
943.1 m2 × (1/72) × 10,900 元 - 18.5 萬元
= -4.2萬元
3.
臺南市 下營區 營平段 94地號
452.2 m2 × (1/72) × 10,900 元 - 9.3 萬元
= -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8
1拍 不點交
7.9 坪 / 100 萬
2025/11/5
1拍 不點交
44.7 坪 / 60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9.3 坪 / 28.8 萬
2025/11/4
2拍 部分點交
24.2 坪 / 692 萬
2025/11/5
2拍 不點交
13.6 坪 / 76.8 萬
2025/11/4
3拍 不點交
72.3 坪 / 322.4 萬
2025/11/12
3拍 不點交
6.8 坪 / 58.3 萬
2025/11/18
特拍 不點交
4.9 坪 / 11.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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