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該 筆土地有臨路,目前上為圍有鐵絲網其上有廢棄建物牆壁之空地。
2.
前開廢棄建物牆壁及鐵絲網等地上物均不在本次拍賣範圍,請拍定人及應 買人注意。
5.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 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人 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優 先承買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