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3同131997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路1131號九樓

1拍 點交 待拍
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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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0 週二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1,399
保證金:
279.8
總坪數:
34.5
坪單價:
40.5萬/坪
持分地坪:
9.5 坪
公告建坪:
34.5 坪
總現值:
163.4 萬
拍後增值:
-58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30.5 坪
附建坪:
4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4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自立段 825地號,面積 29,812 m2,持分 105/100000,744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路1131號九樓,建號 7663,持分 1/1,655 萬
九層:100.96合計:100.96 陽台13.11 (14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3)
2.
本件拍賣標的建物於揭示查封時因反鎖致無法入內調查,經函詢各債務人(即共有人)使用現 況然無人陳報,再經本院調取前案執行紀錄閱明標的建物係由原債務人之母(即本件債務人羅 賴秀梅)占有使用中;則本件依前開紀錄,及債務人羅賴秀梅仍設籍於標的建物,認本件拍賣 標的建物由債務人羅賴秀梅占有使用中,故本件拍定後點交。
6.
本件係變賣共有物之拍賣程序,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之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 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又若共有人一人到場 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 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 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爭執。 六、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 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自立段 825地號
29,812 m2 × (105/100000) × 52,200 元 - 744 萬元
= -58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5
1拍 點交
26.3 坪 / 740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7.1 坪 / 158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6.2 坪 / 137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198.1 坪 / 1,000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4.9 坪 / 35 萬
2025/6/26
1拍 不點交
1 坪 / 16 萬
2025/7/3
2拍 點交
78.7 坪 / 1,460.4 萬
2025/7/3
3拍 部分點交
6.4 坪 / 36.5 萬
2025/6/20 ~ 2025/9/19
應買 點交
118.6 坪 / 1,792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114 坪 / 3,119.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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