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1月8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頭份市廣興 段867地號土地為雜竹、雜木林;869地號土地部分建物坐落,部分空地,另有 部分種植短期作物。
3.
114年2月14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867地號土地為雜木林;869地 號土地上建物之住戶表示,本筆土地及建物均係由祖先留下,目前建物所有人 為王姓家族,亦為869地號土地共有人。另869地號土地上菜園係由隔壁廣興129 號住戶耕作使用,因土地放著也是長草,所以鄰居要種就讓他去種,沒有簽任 何正式契約,係無償借用。另869地號土地共有人表示,並無任何分管契約。
4.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867地號土地大部分為屋後空地,雜木雜 草叢生;869地號土地上有老舊未登記三合院式建物及庭院。
5.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坐落之建物、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土 地是否確無分管約定,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