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春71478

彰化縣大村鄉擺塘巷1之15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4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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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5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478.4
保證金:
295.7
總坪數:
51.8
坪單價:
28.5萬/坪
持分地坪:
33.3 坪
公告建坪:
51.8 坪
總現值:
467.1 萬
拍後增值:
-30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48.9 坪
附建坪:
2.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大村鄉 慈祥段 297-15地號,面積 5.3 m2,持分 1/28,6.4 萬
2.
彰化縣 大村鄉 慈祥段 1267-5地號,面積 109.9 m2,持分 1/1,768 萬
建物 (2)
1.
彰化縣大村鄉擺塘巷1之15號,建號 321,持分 1/1,512 萬
地面層:43.55二樓層:43.55三樓層:43.55屋頂突出物:22.77合計:153.42 陽台9.71平方公尺。 (鋼筋混凝土造、3層樓房、住宅)
2.
彰化縣大村鄉擺塘巷1之15號,建號 340,持分 1/1,192 萬
地面層:8.09合計:8.09 陽台,雨遮
拍賣紀錄 (2)
1拍,2025/6/10,總底價 2,310萬,保證金 462萬,坪單價 44.6萬/坪,流標
2拍,2025/7/8,總底價 1,848萬,保證金 369.6萬,坪單價 35.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據在場債務人稱:建物部分現由第三人承租使用,拍定後不點交。297-15地號土 地現有變電箱座落其上,1267-5地號土地為建物坐落之基地,拍定後均不點交。
2.
卷內無影響交易情事之紀錄,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等事項 (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情形),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撤 銷拍賣。
3.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4.
編號2建物係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 登記;又當事人與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如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 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六、編號1土地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編號2為擬定員林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單元1-
5.
細 部計畫案98.7.29第一種住宅區。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 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 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大村鄉 慈祥段 297-15地號
5.3 m2 × (1/28) × 10,800 元 - 6.4 萬元
= -6.2萬元
2.
彰化縣 大村鄉 慈祥段 1267-5地號
109.9 m2 × (1/1) × 42,500 元 - 768 萬元
= -301.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6
1拍 不點交
41.8 坪 / 700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16.6 坪 / 1,064.8 萬
2025/8/5
2拍 不點交
2.3 坪 / 64 萬
2025/8/5
3拍 部分點交
64.8 坪 / 985.6 萬
2025/8/5
特拍 不點交
11.2 坪 / 4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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