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育26930

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25-2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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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3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60
保證金:
432
總坪數:
51.7
坪單價:
41.8萬/坪
持分地坪:
51.7 坪
總現值:
444.6 萬
拍後增值:
-1,715.4 萬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員林市 員林段 25-27地號,面積 171 m2,持分 1/1,2,160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9/25,總底價 2,700萬,保證金 540萬,坪單價 52.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坐落。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上建物為空 屋,且建物所有權尚有爭執。本件土地上建物及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有 無使用土地法律關係及占用範圍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本件土地拍 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員林都市計畫第三種住宅區,日後有變更之可能, 請投標人查明注意。
4.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本件為變賣分割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 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 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六、民法第426-2條規定:「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 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所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 承買之權。」承租人或基地所有人如主張優先承買應提出書面租賃契約或足資 證明租賃關係資料到院始可主張(單純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如 有第三人就優先承買權有爭議時,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 結果通知勝訴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 自行承擔。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員林市 員林段 25-27地號
171 m2 × (1/1) × 26,000 元 - 2,160 萬元
= -1,715.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8
1拍 不點交
27.9 坪 / 465 萬
2025/10/21
1拍 不點交
216.2 坪 / 1,930 萬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246.6 坪 / 6,200 萬
2025/10/22
1拍 點交
60.8 坪 / 560 萬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798.9 坪 / 7,200 萬
2025/10/22
1拍 點交
514.8 坪 / 28,000 萬
2025/10/14
1拍 點交
80.2 坪 / 1,110 萬
2025/10/28
2拍 部分點交
27.6 坪 / 1,1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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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3.9 坪 / 19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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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部分點交
137 坪 / 3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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