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育26930

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25-2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700
  • 13 點閱
  • 0 列管
  • 2025/8/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700
保證金:
540
總坪數:
51.7
坪單價:
52.2萬/坪
持分地坪:
51.7 坪
總現值:
444.6 萬
拍後增值:
-2,255.4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員林市 員林段 25-27地號,面積 171 m2,持分 1/1,2,700 萬
法院筆錄 (4)
2.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坐落。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上建物為空 屋,且建物所有權尚有爭執。本件土地上建物及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有 無使用土地法律關係及占用反範圍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本件土地 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員林都市計畫第三種住宅區,日後有變更之可能, 請投標人查明注意。
7.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本件為變賣分割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 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六、民法第426-2條規定:「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 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所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 承買之權。」承租人或基地所有人如主張優先承買應提出書面租賃契約或足資 證明租賃關係資料到院始可主張(單純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如 有第三人就優先承買權有爭議時,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 結果通知勝訴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 自行承擔。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員林市 員林段 25-27地號
171 m2 × (1/1) × 26,000 元 - 2,700 萬元
= -2,255.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6
1拍 部分點交
73.5 坪 / 1,192 萬
2025/9/17
1拍 不點交
14.8 坪 / 14 萬
2025/9/17
1拍 部分點交
137 坪 / 430 萬
2025/10/8
1拍 部分點交
65.5 坪 / 1,200 萬
2025/8/28
2拍 不點交
147.2 坪 / 280 萬
2025/9/3
3拍 不點交
16.6 坪 / 851.8 萬
2025/8/27 ~ 2025/11/26
應買 不點交
6.5 坪 / 9 萬
2025/9/2
3拍 不點交
2.3 坪 / 51.2 萬
2025/9/11
特拍 不點交
25 坪 / 307.2 萬
2025/8/26
3拍 不點交
14.6 坪 / 57.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員林市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