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於民國113年12月24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此土地坐落高雄 市岡山區後紅路58號至63號建物對面,現為空地,有雜樹及圍籬,為長條形土 地,至其上有無部分土地係作為道路,須經鑑界方能確定,另據在場自稱為共 有人表示現無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 有二人以上共有人願優先承買,以抽籤定之。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