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梅68174

高雄市梓官區梓官路475巷1弄10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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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0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535
保證金:
107
總坪數:
53.1
坪單價:
10.1萬/坪
持分地坪:
29 坪
公告建坪:
53.1 坪
總現值:
168.6 萬
拍後增值:
-27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53.1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梓官區 公館段 794地號,面積 191.8 m2,持分 1/2,44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梓官區梓官路475巷1弄10號,建號 85,持分 1/1,50 萬
一層:35.75二層:35.75合計:71.5 (二層樓加強磚造)
2.
高雄市梓官區梓官路475巷1弄10號其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部分,建號 431,持分 1/1,45 萬
一層:22.81二層:22.81三層:58.56合計:104.18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標的於民國113年10月21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94地號土地為門牌高雄市 梓官區梓官路475巷1弄10號房屋座落之基地,
3.
2樓前後有增建,3樓整層增建,債務人 表示目前其自住中,並稱非海砂屋、無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部分有壁癌情 形;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8.
本件係拍賣794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 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六、431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 投標人注意。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 (諸如海砂屋、凶宅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 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梓官區 公館段 794地號
191.8 m2 × (1/2) × 17,577 元 - 440 萬元
= -27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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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6 坪 / 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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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坪 / 240.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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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坪 / 1,409.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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