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1398建號建物時,該兩建物之間已打通,債權人代 理人稱該兩建物為空屋,無停車位。本院復於民國113年12月19日復執行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 界結果稱有增建,第6層樓未懸掛門牌,經由屋外檢視屋內堆滿雜物,內部裝潢損壞,已久無人 使用;另第7層樓因有電動鐵捲門無法開啟,故無法得知屋內現況。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 自行查明。 六、依據卷附高雄市岡山地政事務所測量
10.
1398建號建物之建物測量成果圖所示,該168
11.
1398建號建物部分占用毗鄰之同段212-7地號土地(佔用鄰地部分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 虞),所占用之212-7地號土地不在本件拍賣範圍;惟
12.
1398建號建物使用該212-7地號土 地有無正當法律權源不明,拍定人或承受人應自行解決其使用關係,請投標人注意。
13.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諸如 海砂屋、凶宅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管理費、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 行處理管理費、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