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現況部分有建物占用,部分為雜草空地,有無使用或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拍賣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六、本件土地為內埔擴大暨修訂都市計畫之土地,
8.
1032地號為住宅區,1033地號為道路用地(符合都市計畫法第48條至51條所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且係留待將來各公用事業機關、各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取得(徵收或區段徵收,或未明文規定取得方式)開闢者)。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