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孟28501

彰化縣彰化市磚磘段120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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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5/7/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61.7
保證金:
92.3
總坪數:
73.5
坪單價:
6.3萬/坪
持分地坪:
73.5 坪
總現值:
362.2 萬
拍後增值:
-9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彰化市 磚磘段 1205地號,面積 518.5 m2,持分 1/3,324 萬
2.
彰化縣 彰化市 磚磘段 1206地號,面積 49.4 m2,持分 1/3,32.4 萬
3.
彰化縣 彰化市 磚磘段 1207地號,面積 161.4 m2,持分 1/3,105.3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7/1,總底價 570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7.8萬/坪,流標
2拍,2025/7/22,總底價 513萬,保證金 102.6萬,坪單價 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三合院及磚造物坐落,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
2.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3.
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需就其有應有部分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 應有部分不得行使優買權時,拍定人不得拒買剩餘標的。 六、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 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4.
如拍賣標的於拍定前另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則拍賣程序不符民法第759條規定,本院 將依法撤銷拍定,重為拍賣。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彰化市 磚磘段 1205地號
518.5 m2 × (1/3) × 14,900 元 - 324 萬元
= -66.5萬元
2.
彰化縣 彰化市 磚磘段 1206地號
49.4 m2 × (1/3) × 14,900 元 - 32.4 萬元
= -7.8萬元
3.
彰化縣 彰化市 磚磘段 1207地號
161.4 m2 × (1/3) × 14,900 元 - 105.3 萬元
= -25.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不點交
63.2 坪 / 950 萬
2025/8/13
2拍 不點交
54.6 坪 / 813.2 萬
2025/8/14
2拍 部分點交
22.5 坪 / 352 萬
2025/8/12
2拍 不點交
7.5 坪 / 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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