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3秋187701

臺中市潭子區嘉豐段110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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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 週三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5
保證金:
19
總坪數:
2.7
坪單價:
23.7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總現值:
21.8 萬
拍後增值:
-43.2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潭子區 嘉豐段 1100地號,面積 81.6 m2,持分 1/9,65 萬
法院筆錄 (6)
2.
.
4.
本件拍賣土地未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使用分區為第1-2種住宅區。
5.
本件拍賣土地經臺中市潭子區公所查復領得
6.
建都字第00052號建築執 照,復經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查覆領有68年第00052號建照執照(建築基地)套 繪在案。
7.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臺中市潭子區福潭路559巷18號房屋座落,係拍賣應有部 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拍賣土地65年8月6日登記之所有權人為游振順、游振地、游女滿等3 人,權利範圍各3分之1,嗣上開3人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由游林素英於土地上興 建臺中市潭子區福潭路559巷18號(整編前:臺中縣潭子區仁愛路二段231巷12弄 14號)房屋,並於68年12月8日竣工。上開房屋之房屋稅原始設籍人為游林素 英,104年4月16日由游女滿贈與取得為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拍賣土地之地上物 未一併估價拍賣部分,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如有符合土 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查 證並注意。拍賣土地之地上物所有人如主張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承買權,應於本 件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提起訴訟確認,並向本股陳報,則於優先承買權訴訟 確定後,再依確定判決結果通知拍定人、承受人或優先承買權人繳足價款,始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承受人及優先承買權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潭子區 嘉豐段 1100地號
81.6 m2 × (1/9) × 24,000 元 - 65 萬元
= -4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1拍 部分點交
53.4 坪 / 1,400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8.7 坪 / 32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7 坪 / 120 萬
2025/6/17
3拍 不點交
10.9 坪 / 50.1 萬
2025/6/19
1拍 點交
49.6 坪 / 1,250 萬
2025/6/20
6拍 部分點交
745.2 坪 / 2,167.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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