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166

高雄市田寮區崗東段205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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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
保證金:
2
總坪數:
8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8 坪
總現值:
2 萬
拍後增值:
-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田寮區 崗東段 2051地號,面積 265.6 m2,持分 1/10,10 萬
法院筆錄 (9)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3月17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051地號土地為雜樹林,另據鄰人(不願具名簽名)稱標的物前有種植果樹(香蕉),惟現無人整理、管理。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現由共有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9.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農作物不在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又本件土地上之農作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4.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田寮區 崗東段 2051地號
265.6 m2 × (1/10) × 760 元 - 10 萬元
= -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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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39.8 坪 / 20.4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527.4 坪 / 232 萬
2025/6/24
2拍 點交
75.6 坪 / 40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559.9 坪 / 153.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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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1,156.6 坪 / 96.9 萬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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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5 坪 / 66.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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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點交
242.8 坪 / 4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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