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當19099

台南市北區文成一路148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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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9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3,400
保證金:
680
總坪數:
71.1
坪單價:
47.8萬/坪
持分地坪:
25.6 坪
公告建坪:
71.1 坪
總現值:
619.3 萬
拍後增值:
-1,88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63.3 坪
附建坪:
7.8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北區 北元段 734-40地號,面積 84.6 m2,持分 1/1,2,500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北區文成一路148號,建號 343,持分 1/1,900 萬
一層:47.79二層:47.79三層:47.79四層:47.79五層:18.13合計:209.29 陽台25.69 (5層、鋼筋混凝土造、住商用)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債權人代理人具狀陳稱查封之建物係出租予第三人,租期自民國113年1月1日起至11 6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月72,946元等語,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 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拍賣之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 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 六、拍賣之土地、建物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 銷拍賣。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 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12.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當股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北區 北元段 734-40地號
84.6 m2 × (1/1) × 73,200 元 - 2,500 萬元
= -1,88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
2拍 點交
31.1 坪 / 1,60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3 坪 / 9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184.2 坪 / 3,84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3.3 坪 / 212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1.9 坪 / 119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2 坪 / 24 萬
2025/6/25
1拍 點交
61.7 坪 / 2,060 萬
2025/7/1
1拍 不點交
1,097.8 坪 / 15,000 萬
2025/7/1
2拍 不點交
26.7 坪 / 1,090.8 萬
2025/6/17
1拍 不點交
1.7 坪 / 9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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