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乾93537甲

臺南市安南區頂安段327-3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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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5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1
保證金:
7.5
總坪數:
6.9
坪單價:
5.4萬/坪
持分地坪:
6.9 坪
總現值:
64.1 萬
拍後增值:
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安南區 頂安段 327-3地號,面積 2 m2,持分 1/1,3.2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2.
臺南市 安南區 頂安段 328-6地號,面積 4.5 m2,持分 1/1,7.7 萬
(住宅區 )
3.
臺南市 安南區 頂安段 329-8地號,面積 16.2 m2,持分 1/1,26.2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6/25,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10.5萬/坪,流標
2拍,2025/7/16,總底價 57.6萬,保證金 11.6萬,坪單價 8.4萬/坪,流標
3拍,2025/8/6,總底價 46.2萬,保證金 9.3萬,坪單價 6.7萬/坪,流標
應買,2025/8/7~2025/11/6,總底價 46.2萬,保證金 9.3萬,坪單價 6.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拍賣土地,其中327-3地號土地為畸零地,部分係巷道,部分有第三人建物 占用。328-6地號土地係畸零地,部分係空地,部分為花圃及道路。329-8地號 土地係畸零地,部分係空地,部分係巷道。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拍賣土地現況 均為巷道。實際占有使用狀況,投標人及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本件拍定後均不 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共分甲、乙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 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如有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有價金已足清償債權 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有拍定,亦得撤銷。
3.
本件拍賣327-3地號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 條之2第1項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惟建物所有人須提出相關資料證明其符 合優先承買權。上開所有權人是否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 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及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應以實體 確定判決為準。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4.
拍定人(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查明。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安南區 頂安段 327-3地號
2 m2 × (1/1) × 28,200 元 - 3.2 萬元
= 2.5萬元
2.
臺南市 安南區 頂安段 328-6地號
4.5 m2 × (1/1) × 28,200 元 - 7.7 萬元
= 5萬元
3.
臺南市 安南區 頂安段 329-8地號
16.2 m2 × (1/1) × 28,200 元 - 26.2 萬元
= 1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
1拍 不點交
40.5 坪 / 247 萬
2025/11/19
1拍 不點交
4.7 坪 / 25 萬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4 坪 / 39 萬
2025/11/11
1拍 不點交
13.5 坪 / 91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103.5 坪 / 148 萬
2025/11/5
2拍 不點交
32.1 坪 / 244 萬
2025/11/12
3拍 不點交
42.2 坪 / 415.5 萬
2025/11/5
特拍 部分點交
27.5 坪 / 3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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