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本件建物經本院於114﹒1﹒14現場執行,債務人在場陳稱自住使用,房屋為老舊磚瓦平房,有嚴重壁癌及漏水情形,以前是軍用倉庫,建物基地為軍方所有。現與鄰近數間房屋共用水電錶,費用平均分攤,統一收繳。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建物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5.
本件拍賣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又該建物部分占用之土地,經土地所有權人陳報自其取得土地後,並未同意任何人占有使用,故本建物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占用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