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3宇147105乙

桃園市中壢區自立段456-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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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6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
保證金:
9.6
總坪數:
1.9
坪單價:
25.4萬/坪
持分地坪:
1.9 坪
總現值:
39.9 萬
拍後增值:
-8.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自立段 456-2地號,面積 25 m2,持分 1/4,48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9)
2.
本院於民國114年2月13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 56-2地號位於富強街16巷9弄
3.
9號後方,無法抵達,故無法確認使用情形。
4.
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 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其上是否確實有建物、或是否有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 載之物座落,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結果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於 應買前應自行前往查看。拍定後不得以有無建物或其他占用之物為由聲請減少 價金或撤銷拍定。又上開建物及工作物或其他座落於土地上之物,均非在本件 拍賣標的之範圍,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6.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9.
本件標的物按甲、乙標別順序拍賣,如其中一宗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 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 拍定,本院仍得依職權選擇撤銷超額標別之拍定。
11.
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13年12月20日桃建照字第1130104868號函所載, 「自立段456-2地號領有76桃縣建管使字0556號使用執照。?以上情事請應買人 自行注意,並應於應買前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相關事宜,拍定後不得以本件標 的有使用上之限制為由聲請撤銷拍賣或減少價金。
12.
本院業將查詢所得之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之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 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事而 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 之情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 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3.
拍賣之不動產如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 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自立段 456-2地號
25 m2 × (1/4) × 63,800 元 - 48 萬元
= -8.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5
1拍 點交
26.3 坪 / 740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7.1 坪 / 158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6.2 坪 / 137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198.1 坪 / 1,000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4.9 坪 / 35 萬
2025/6/26
1拍 不點交
1 坪 / 16 萬
2025/6/24
1拍 部分點交
23.8 坪 / 1,162 萬
2025/6/19
1拍 不點交
9.9 坪 / 273 萬
2025/6/20 ~ 2025/9/19
應買 點交
118.6 坪 / 1,7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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