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讓4350

苗栗縣頭份市隆興段61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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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30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90
保證金:
98
總坪數:
126.4
坪單價:
3.9萬/坪
持分地坪:
126.4 坪
總現值:
334.3 萬
拍後增值:
-15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隆興段 610地號,面積 1,671.3 m2,持分 1/4,490 萬
(農業區 )
法院筆錄 (11)
2.
114年3月17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 之610地號現為田地,種植水稻。惟實際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注意,上開作物 均非本件拍賣範圍,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3.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4.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 閱。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本件土地:
9.
查有三七五租約登記,其租約登記之承租人有優先承買 權。
10.
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1.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 下:
12.
耕地承租人。
13.
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 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4.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 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 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隆興段 610地號
1,671.3 m2 × (1/4) × 8,000 元 - 490 萬元
= -155.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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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15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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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15
2拍 不點交
264.8 坪 / 9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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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69.5 坪 / 290 萬
2025/7/1
1拍 點交
1.8 坪 / 15 萬
2025/7/1
2拍 不點交
1.4 坪 / 8 萬
2025/7/1
2拍 點交
15.9 坪 / 44 萬
2025/7/2
3拍 不點交
3.7 坪 / 48.7 萬
2025/7/2
3拍 不點交
82.2 坪 / 63.4 萬
2025/7/10
3拍 不點交
4.8 坪 / 101.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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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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