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實37648

臺南市新營區興業段266-6地號

5拍 部分點交 待拍
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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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0.6
保證金:
90.2
總坪數:
69.8
坪單價:
6.5萬/坪
持分地坪:
69.8 坪
總現值:
903.8 萬
拍後增值:
45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新營區 興業段 266-6地號,面積 230.9 m2,持分 1/1,450.6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5/8/5,總底價 1,100萬,保證金 220萬,坪單價 15.8萬/坪,流標
2拍,2025/8/26,總底價 880萬,保證金 176萬,坪單價 12.6萬/坪,流標
3拍,2025/9/23,總底價 704萬,保證金 140.8萬,坪單價 10.1萬/坪,流標
4拍,2025/10/14,總底價 563.2萬,保證金 112.7萬,坪單價 8.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為空地;債權人在場表示鄰 地之鐵架車棚、未保存登記建物均有部分坐落該土地。上開土地使用情形,應 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空地部分按現況點交,其餘不點交。
2.
本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即債權人及 債務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 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新營區 興業段 266-6地號
230.9 m2 × (1/1) × 39,147 元 - 450.6 萬元
= 45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8
1拍 不點交
50.3 坪 / 1,100 萬
2025/10/29
2拍 不點交
131.3 坪 / 1,064 萬
2025/10/29
2拍 不點交
22.5 坪 / 720 萬
2025/10/29
2拍 不點交
3.8 坪 / 280 萬
2025/11/4
2拍 點交
6.2 坪 / 88 萬
2025/10/29
3拍 不點交
4.4 坪 / 9.5 萬
2025/10/28
3拍 不點交
6.7 坪 / 38.4 萬
2025/10/28
3拍 不點交
3.1 坪 / 12.8 萬
2025/11/11
3拍 不點交
92.3 坪 / 3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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