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戊53524

新竹市學府路153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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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4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983.3
保證金:
196.7
總坪數:
29.6
坪單價:
33.2萬/坪
持分地坪:
7.7 坪
公告建坪:
29.6 坪
總現值:
222 萬
拍後增值:
-348.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主建坪:
29 坪
附建坪:
0.6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市 東山段二小段 358-4地號,面積 4 m2,持分 1/4,22.3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2.
新竹市 東山段二小段 372地號,面積 98 m2,持分 1/4,548.4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新竹市學府路153號,建號 1519,持分 1/4,380.5 萬
一層:51.19二層:66.36三層:66.36騎樓:15.17地下層:26.5合計:225.58 及一切附屬建物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3層)
2.
新竹市學府路153號,建號 暫編3793,持分 1/4,32.1 萬
一層:20.15二層:21.18三層:17.28四層:83.64五層:15.58合計:157.83 陽台7.79㎡,及一切附屬建物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
法院筆錄 (11)
2.
113.8.14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本建物有增建,會測如暫編3793建號建物所示。 另依地政人員所指,358-4號土地部分為153號房屋占用,部分為空地;372號土地則全部為153 號房屋之基地,實際範圍須以實測為準。
3.
113.9.11會測時,債務人在場稱房屋由伊及姪子居住使用,3樓有部分壁癌,地下室目前堆 放雜物,無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7.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8.
優先承買權:
9.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10.
本件暫編建號建物所坐落基地 之所有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有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僅對部 分標的物有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對其他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另優先承買權人倘對數筆標的 物均有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其中一部份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惟有無優先承買權倘有爭 執,非本處形式審查所能認定者,應以將來確認優先承買權之實體訴訟之認定為準。 六、暫編3793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且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該建物 之基地有部分占用鄰地,即同段第369地號土地,所占用鄰地部分之土地,非屬本件拍賣標的範 圍,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解決其佔有使用之法律關係。
11.
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 確定,或經法院成立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12.
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屋內有非自 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依現 場調查,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調查,仍難保證絕無 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於應買或投標前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主張撤銷拍 定或減少價金。
13.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4.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
15.
土地增值 (2)
1.
新竹市 東山段二小段 358-4地號
4 m2 × (1/4) × 73,400 元 - 22.3 萬元
= -15萬元
2.
新竹市 東山段二小段 372地號
98 m2 × (1/4) × 87,635 元 - 548.4 萬元
= -333.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0
2拍 不點交
29.1 坪 / 225.9 萬
2025/8/20
2拍 不點交
0.9 坪 / 7.2 萬
2025/8/20
2拍 不點交
1.1 坪 / 9 萬
2025/7/28
1拍 部分點交
50.1 坪 / 4,180 萬
2025/7/30
2拍 不點交
5.4 坪 / 236 萬
2025/8/5
3拍 不點交
26.8 坪 / 549.1 萬
2025/8/14
特拍 點交
150.6 坪 / 3,222 萬
2025/8/20
2拍 不點交
5.5 坪 / 100 萬
2025/7/31
3拍 不點交
1.1 坪 / 20 萬
2025/9/9
3拍 不點交
14 坪 / 21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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